商标·Trademark

专利·Patent
版权·Copyright
中国知识产权网
文章中心·All Articles
留言咨询·Message
沙龙社区·Forum
www.CnIpNet.com

您当前所处位置:中国知识产权网 - 正文

中国商标注册审查程序及标准


http://www.CnIpNet.com  2007-6-14 10:59:03  CNIPNET  点击:


 

一、审查程序

  中国的商标注册采用审查制要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。

1、形式审查

  经过形式审查,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,商标局发给"受理通知书"。(受理时间:180个工作日)

 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,发"不予受理通知书",予以退回,申请日期不予保留。

     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,但是需要补正的,商标局发"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"。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,保留申请日期;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,商标局发"不予受理通知书",予以退回,申请日期不予保留。

2、实质审查

     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。经过实质审查,凡符合《商标法》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,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,并予以公告。(公告时间:15-18个月左右)
  驳回申请的,发给申请人"驳回通知书"。
 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,发给"审查意见书"。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,商标局继续审查。
 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,由中国商标局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公告。
 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。
 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,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在《商标公告》上予以公告;经裁定异议成立的,不予核准注册。 (发证时间:18-22个月左右)

二、复审请求

      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,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裁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
三、审查标准:

      文本内容较大,请点此下载WORD文档






相关新闻

 发表,查看评论 打印本页 搜索相关信息
Copyright © 2007 CnIpNet.Com,inc. All Rights Reserved

中国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| ICP备案号: 粤ICP备07031714号 | 技术支持:广州锐企科技(Reach Technology)